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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多少有些不同,升学考试的成绩出来了,按照排名先后,大家被分到不同的班级。我的成绩不如预期理想,没考上一班,去了二班。

王老师安慰我:“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老生常谈的鼓励,对我来说依然受用。

毕业这天,原本人人的脸上洋溢着笑容,这时不知谁说了句:“以后大家都不在一个班了。”

这才将隐藏极深的悲伤情绪勾了出来。我回头看了眼张坎,他被分到了八班,可丝毫不在意,此时的他笑得很开心,正和方豫打闹。

七班、八班从初一到初三,都是独栋的两层楼。使得不少学生调侃,七班八班的人实际上是校长最宠的班。玩笑归玩笑,背后真正的原因是,老师们怕七班八班的吊车尾影响其他人学习,毕竟这两个班的学生毕业即就业。

我有些怅然若失,以后再见他,恐怕更难了。

六年级的暑假,依旧和阿婆、王老师一起度过,和以往的假期不同,这一年暑假,在王老师家参加了一个专属于我的暑假特训营。

放假第一天,王老师对我说:“如果想考市重点,从现在起,就要努力。”

我接受了王老师的特训,不仅将过去的知识查漏补缺,还提前学习初一的知识。王老师虽然教语文,但她的数学、英语和科学一点都不比专科老师差,她讲解数学题的时候,我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

那年暑假还发生了一件事,王老师决定不再收托班的学生,不管是半托还是补习,原本在她家里托管的学生只好另觅托班,而我因为得天独厚的“裙带关系”以及阿婆在王老师耳边日日软磨硬泡,成为了王老师托班的“关门弟子”。

漫长的暑假终于过去,2003年9月1日,我成为柳镇一中的一名初中生。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初中三年我会在拼命学习中度过,最大的挫败不过是考试失利,排名下降。

六年(三)班中,有三个人和我同班,一个是被方豫揍的眼镜男孩,一个是开学那天安静的眼镜女孩,还有一个则是汤凌爽。

她一进班,我便听到窸窸窣窣的讨论声,她如公主般巡视一圈教室,随后目光落在我的座位,她大步走上前,将后桌的空椅子拖到我身旁,亲昵地挽过我的手,说道:“书帆,太好了,我还有个你!”

其实,那时我和她并不熟,最深的交集不过是她帮我换周记本那次,但她有种特殊的魔力,让你为她的亲近感到开心而不是厌烦。

汤凌爽在最初的一个月和我是很亲密的,拉着我去买零食,牵手去上厕所。可久而久之,她有了新的朋友,她们不仅能一起学习,还可以讨论偶像剧、护肤品、韩流,总之是能够令她心chao澎湃的东西。我虽然失落,但也为她感到开心。她偶尔会叫我一起去吃午饭,那时我以“回老师家吃饭”为由,婉拒她的邀请。我活得小心翼翼,骑车回家的路上还在想汤凌爽会不会因此生气,下午想主动示好,却根本迈不开腿。13岁的我,除了知识巩固了些,在人际交往方面,依旧矛盾犹疑。

开学第二个月,我找到自己的舒适圈——一个人待着。正当我竭力为11月初的期中考试做准备时,全然忘记身边还隐藏了一颗炸弹——方豫。

这天下课后,几个男生鬼鬼祟祟地站在门口,我一出来,他们开始窃窃私语。起初,我以为这种议论没有针对性,但,陆陆续续,总会有人几个人在班门口蹲守我,他们在班门口嬉笑打闹,见我出来后突然沉默,上下打量着。直到有天,一个男生看见我后,说了句:“这就是方豫喜欢的人啊。”

语气里充满失望,他一说完,周围的人发出一阵爆笑,有的调侃他当心方豫和他急,有的表示赞同,有的则仔细观察我的反应。

方豫!我居然把他给忘了,上初中以后,他通过收买我们班的人每天给我递情书,说实话,我至今对他情书的原创性仍持怀疑态度。而无法考证的原因,第一是太忙了,第二是除了第一封情书外,之后的每一封收到后会被我直接退回。起初方豫是不接收的,直到“邮递员”告诉他,我看都没看,把信撕了后,他便同意将信退回。

如今看来,那时我对方豫的态度,用婉君阿婆的话说,就是“无知所以残忍”。

我不懂得如何处理别人炙热的爱,也不明白他为什么无缘无故喜欢我。

于是,无知成为我残忍的根源,而更直接的原因,是我对方豫根本没动一点心思。

这天,方豫站在我的自行车前,当时正是放学时间,学生们在停车场来来往往,时不时朝他的方向瞄一眼。我当时看他,活脱像一只花蝴蝶,站在那里便吸引无数目光。

他走上前,语气开朗:“书帆,你终于放学啦。”

我被他这个“终于”弄懵了,除了初三外,大家都是这个点放学,而且老师没拖堂,我收拾得也不慢,怎么落得个“终于”的罪名。

一气之下,我说了句:“那你别等啊。”

刚说完,便后悔了。我有点轻微感冒伴随鼻塞的症状,这使原本生气的意味大打折扣,反而听出点撒娇的感觉。

果然,方豫听完后,乐不可支,“书帆,你这样好可爱啊。”

我没理他,绕过这个“障碍”,推出自行车,他不知从哪儿推出了一辆摩托车,跟了上来。

这期间周围的人在小声议论,向我们投来各式的目光:好奇、惊讶、新鲜、八卦、愤怒、嫉妒,而一切目光均是源于此时在我身后和条尾巴似的人——方豫。

学校规定不让在校内骑车,我没法甩开身后的人,更何况这人骑的还是辆摩托车。对比我的局促与不安,方豫自在多了,他自动过滤掉这些目光,在我耳边喋喋不休。

书帆,你今天上课怎么样?

书帆,今天的情书你怎么又退回来了,那可是我绞尽脑汁想出来的。

书帆,等下一起吃个鱼丸再走。

我实在受不了他,停下车,直接甩话道:“方豫,你没事做吗?为什么天天追着我跑。”

我很好奇方豫的脸皮厚度,他听了这话非但不恼,反而笑嘻嘻地答:“我喜欢你,是最重要的事。”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对他说:“这样下去,你的人生会荒废的。”

“不会啊,我觉得高兴,人生就不算荒废。怎么,你担心我啊?”

我赶忙否认道:“没有!你别乱说,万一被人听到——”

“听到就听到呗,整个一中还有谁不知道我喜欢你。”他不以为意的样子简直痞到了极点。

紧接着我经历了短暂13年人生中,最大的社死现场,方豫冲天空大喊了句“方豫喜欢余书帆!”

霎时,整个学校炸开锅,四面八方传来欢呼和口哨声,竟然还有人说起了吉祥话,什么喜结连理,白头偕老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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