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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过于抬举,这两个男人连一个月都没坚持过来,规矩在白蓁蓁过生日的八月份就被打破了。

弗朗茨的天才大脑只记住了她的生日日期而没有记住那天是星期几,他要带白蓁蓁出门。

当时的白蓁蓁还在客厅挖雪糕吃,雪糕勺子往桌子上悠悠一指,才让弗朗茨猛然意识到今天是贴着小猪佩奇的周一。

当时沃尔纳本人也不在,弗朗茨思考的时间也就半秒不到吧,啪的一声就把那本碍眼的台历给按了下去,并给出了一个合情合理且不接受任何反驳的理由:“沃尔纳今天穿走了我的绿色衬衫。”

绿人者恒被绿之。

当晚他就带着白蓁蓁出国玩去了。

去的地方是法国巴黎,那座名唤圣米歇尔的朝圣之山。事隔经年,白蓁蓁终于亲眼见到了它,坐落在世界尽头,屹立在广无边际的海水中央,圣米歇尔孤独而永恒地凝视着大西洋彼岸那不属于它的喧嚣繁华。

就像弗朗茨之前答应过他的那样,等到天气变好,等她愿意想起他,他就会带她来到这里,来看chao汐和城堡。

他确实做到了,巴黎傍晚的天气很棒,他们在黄昏时间上的岛,踩着一地碎玫瑰色的霞光上岸,修道院饲养的白鸽停驻在花岗岩铸就的城堡塔尖。

晚上也许要在这里住上一夜。

弗朗茨就是这样一个会将承诺的份量看得很重的人,他真正答应过的事,每一件都不曾忘记。

白蓁蓁最喜欢的就是他身上的这一点,总是念念不忘的也只是这一点。疲倦的飞鸟始终眷恋故林,徘徊的池鱼也永远思念旧渊。她是这样念旧的人,又怎么割舍得下她满是遗憾的过往心无旁骛地重生?

圣米歇尔最美丽的样子在涨chao和退chao之间,碧蓝清透的海水倒映着天边玫瑰色的晚霞,将岸边徘徊眷恋的海chao也染成了独一无二的玫瑰颜色。

涨chao之时,海水会淹没栈道滩涂,它是一座周身都氤氲着shi润海雾的遗世孤岛;退chao之时,山脚下大片大片的滩涂显露,微凉的海风吹拂面颊,她的鼻端能嗅到一丝属于海水的咸涩。落chao之时的孤岛不再是一座孤岛,而是一片依附在大陆周围,与彼岸遥遥相连的,不可或缺的巨大岩屿。

她站在岩屿中央,能望见花岗岩石腔熏染的战火印记经年累月挥之不去,盘旋天际的白鸽由始至终展翅翱翔,孤岛的身边永远徘徊着朝升夕落的海chao。她执着了两辈子的爱情,最后呈现出来的最后模样,就是这样一座孤独却不冷清的岛屿。

大西洋岸的弗朗茨和白蓁蓁在圣米歇尔修道院里其乐融融喂白鸽,太平洋岸的沃尔纳已经回到了家。

上海飞巴黎的航程至少需要花上十个小时以上的时间。弗朗茨和白蓁蓁当时坐的是上午的航班,沃尔纳隔天晚上回来,早已是人去屋空,满室寂静了。

他身上还穿着那件水绿色的衬衫,出门前拿错了,意识到的时候已经穿好了,他就懒得换了。衬衫的价格在五位数左右,越是昂贵的衣物越经不起洗衣机的摧残,沃尔纳毫不怜惜地把这件淡绿色的衬衫丢进了滚筒洗衣机,滚了起码七八十分钟。

最后翻出来一看,水绿水绿的衬衫不仅没被洗烂,还因为过了水的缘故颜色绿了一倍有余,显得更加苍翠欲滴了。

绿人者恒被绿之。

还是double(双倍)版的。

作者有话要说:

差不多也可以结局了,应该不会写到孩子啥的,我其实特别不喜欢小说女主正文生孩子,所以当时才把文案改了的,最多是写番外形式的小日常

第62章 不期而遇

巴黎是一个不用抬头就看得到天空的地方。中心街区里没有几座摩天大厦,即使是在最繁华的香榭丽舍大街。

城市里最高的地方,在那座举世闻名的埃菲尔铁塔头顶。324米的铁塔——法国人民大概是将他们对高度的概念全都加诸于那座高塔之上了。

城区的房子普遍很矮,前几年好像还有限高令,所有的建筑都建不了太高。限高令取消以后,重视历史与艺术价值的巴黎居民也不愿意接受太多高楼大厦出现,所以他们的城市规划一直都更注重修缮而并非创新。

这也导致了,巴黎的平静浪漫,在今天看来,与过去几乎是毫无差别。

但不是完全没有差别。

一座拥有太多历史底蕴的城市,经历过漫长岁月更迭,总有会那么一些地方不遂人愿地毁于战火和天灾,被改造成另一幅面目全非的模样。

这条游人如织的商业长街就是这样。

没人记得多年以前这里曾经屹立着一栋繁花簇拥的住宅。

蓝楹花开成霞,蔷薇夺目鲜艳。来的稍迟的熏风停驻晚昏,吹凉了客厅杯盏里新沏的晚茶,也带走了满是悲欢离合的旧岁山河。昔年未与子成说的故梦,也藏进这片空蒙蒙的夜色,连轮廓都难以追寻回来。

“那栋房子不在了。”白蓁蓁裹着条毯子,屈膝坐在地上,凝视夜空的眼神怔怔然。阳台的落地窗户关掉了,热闹的灯火闪烁在寂空里,“我听这条街上年纪最大的老太太说,她在这里出生长大,从来都没有听说过那个地方有过什么房子。”

“它被烧掉了,在很多年以前。”

背后贴上一阵灼热,虚虚揽住了她,白蓁蓁不回头就知道那是弗朗茨。

足够多时间的相处,早已让她熟悉了他身上的每一寸气息,以及他说话时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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