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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处理好伤口,重新包扎以后,给文诗月交代了几句,走之前还自言自语地叹了声“郎才女貌,情比金坚”。

送走了医生,李且朝文诗月伸手:“过来。”

文诗月伸手牵住男人的大手,避着他的伤口,靠在他的怀里。

“李且,你以后别这样了,你不应该瞒着我,无论如何我都应该知道真实情况。”

“我错了,以后不这样了。”李且说着也好奇,“怎么知道的?”

文诗月把前因后果跟李且说了一遍,还得到了赞扬:“不愧是我媳妇儿,有潜力。”

“那你这次任务结束了?”文诗月问。

“嗯。”李且笑了起来,有一种心头大石终是落定的感觉,“我帮江轲抓到那个人了。”

文诗月一听扭头看向李且,撇撇嘴:“难怪你伤成这样。”

李且摸出平安福递给文诗月:“我随身带着它呢,怎么会有事。”

文诗月接过平安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坐起来拿起椅子上的包。

她从里面翻出一个缎面的盒子,打开拿出里面的手串。

“伸手。”她吩咐。

李且老老实实地伸出手,文诗月将手串套到他的手腕上,刚刚合适。

“生日礼物。”她弯唇在李且的薄唇上亲了下,柔声道,“生日快乐。”

李且笑着将文诗月重新拥入怀里,就着她面前抬起手打量了一下这个手串,带着淡香的老山檀穿着一块月牙形状的玉。

“这个老山檀料子我是让岩香找朋友帮我挑的,听说安眠效果很好,玉是保平安的。”文诗月仰头看向李且,“喜欢吗?”

“喜欢。”李且亲了下文诗月的发顶,明知故问,“那这个玉怎么是个月牙呢?”

“嗯,让你把我带在身边。”

“哦,那我最喜欢这个。”

“嗯?”

“最喜欢,”李且说着停了一下,等文诗月抬头看他的时候,低头攫住她的唇,“最喜欢你。”

文诗月被吻着,还不忘一心二用让他许愿:“你还没许愿呢。”

“实现了。”李且咬着文诗月的唇说道。

“什么啊?”

“你。”

你来到我身边,便是我最大的愿望。

……

李且随后转到了渝江公安医院治疗。

孟白元看到他的手串,颇有些嫌弃说他可别被下属们看到了,娘们唧唧的,李队的威信何在。

李且反倒是嘚瑟起来:“羡慕就明说,我媳妇儿希望我睡好觉保平安,特地给我组合的。这种爱,你有吗你?”

孟白元“切”地一声:“我,准爸爸一名。你还没合法呢,我用得着羡慕你,你羡慕我还差不多。”

这事孟白元真的是就差挂个喇叭宣告全世界了,一天能说八百遍,听的人耳朵长茧子。

李且却不以为意,说实话还真不羡慕:“我跟我媳妇儿二人世界过的甜蜜蜜,稀罕羡慕你。”

孟白元说他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李且呵呵,说他很快就知道自己的地位又要下降了。

于是,两个成熟稳重的队长跟个小学鸡似的唇枪舌战个没完。

*

李且出院后还得养伤,放大假不用归队,某天有事回了趟特警队。

这一去发现个奇景,队里但凡有对象的手腕上人手一条手串,包括之前唏嘘他的孟白元都有,搞得他莫名其妙。

随后问郭子才知道朱进跟大伙吹,那是嫂子对李队的爱意。

这爱意直接影响了队里的队员,纷纷回去找自家女朋友,媳妇儿要爱意去了。

办公室窗户边,凌成明望着Cao场上训练的队员,提起这个事就赖他:“你这队长当得好,底下的人有样学样。”

李且简直哭笑不得:“不是,凌队,这也能怪我?”

凌成明扯唇,一边转身往办公桌走去,一边领导样儿摆正:“总之我跟他们说了,平时要戴我管不着,备训出警敢给我戴的,见一个没收一个。”

“大家都有分寸。”这点李且倒是对他的下属们很是放心。

说着李且也走到办公桌前站着,他眼神好,目光一扫就瞥了桌面上的相框边,有一条手串。

视线定住。

凌成明本来在喝茶,见李且的视线落在何处,赶紧搁下茶杯,伸手将手串收进抽屉。

“都看见了,您这不此地无银了。”李且笑道。

领导就是领导,也不狡辩,直接撂了句:“入乡随俗。”

李且还了句:“与民同乐。”

两人心照不宣地笑了起来。

谁又能想得到这小小的一串手串逐渐变成了他们特警队的一个传统。

……

时间一个不留神,到了八月中旬。

烈日当空,夏日炎炎。

三伏天,整个渝江被包围在热浪中,温度一日比一日创新高。

李大闲人休养了将近一个月,加上身体素质好,伤势恢复得很快,再休息一段时间就得归队了。

他受伤的消息瞒着家里人,只说这段时间一直很忙。家人都习惯了他的工作性质,也就没怀疑过什么。

眼下也能见人了,正好文诗月昨天出差回来,有假休。见家长的事宜总算是被提上了日程,就在明天。

文诗月今天还在上班,下午给李且来了个电话,让他接她的时候把她的相机带给她一下。具体她不确定放哪儿,让他找找。

李且笑她小迷糊,挂了电话就去找。

最后他在她办公书桌下面的抽屉里找到的。

把相机拿出来正要关上抽屉,里面的那本书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李且顺手将书拿了出来,这书他不算陌生。

《明朝那些事儿》他当年追过全套,倒是没想到文诗月也追。

看书的新旧程度就知道时间久远,老旧泛黄。

就像是他对这书中的内容一样,随着岁月的流逝,到如今能记住的内容并不完整。

许是激起了怀旧的心。

李且搁下相机,懒洋洋地倚在桌子旁,翻开了第一页。

他的目光一凛,在扉页上倏然顿住。

扉页上写着他的名字,时间落款是2009.6.21。

笔墨颜色已经渐渐变淡,可他自己的字迹他不会认错。

那他的书怎么会在文诗月这儿?他也没借给她啊,他印象中他的那本也没丢。

不多时,他忽而勾唇一笑,当年他好像借给过苏木,那就有可能被这丫头看到给掉了包。

这意思,是想要留住属于他的东西?

李且其实自打知道文诗月当年也喜欢他,结合她在Q.Q空间里写的那些信,他一直在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

看来当年他这学妹背地里可干了不少匪夷所思的事啊。

一想到这儿,他的心有些酸,却更多的是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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