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香椿如白驹过隙(2/2)

毓贤笑:“其实也还好。”

也真是难为毓贤每每过来,自己为了毓贤家里那条狗,不太敢去,只不过暑假带着行娟去走两次,毓贤来自己这边,倘若遇到二,也是有些忐忑。

去玩儿了。啊,对了,小贤,以后你来,不要再拿鹅了,只怕我过一阵能给你拿。”

于是毓昆便和毓贤叹:“费瑞英之前因为不好,有心脏病,所以结婚很晚,别人一给她介绍对象,她就不乐意,可是真会过日,韭菜都是自己。”

毓昆愈发腻烦:“每天中午都得喂,他中午不回来,都是我,午休时间这么短,我想睡个觉都没时间,而且这院也不大,一粪味儿。”

“悠悠果”毓贤也知的,小时候也曾经摘过,紫黑的小浆果,学名叫“龙葵”的,范大娘就是隔小卖店那一家的老妇人,相貌慈祥,只可惜是多年的老气,说起话来上气不接气,东北这边气候严寒,哮发病相当多,因此毓贤每到冬季里,门时总是格外留意,倘若得了这病,非常痛苦的,范大娘这些年也是想尽方法治疗,却仍旧是不见效,这一回不知是从哪里找到了这样一个偏方,用龙葵来治疗。

回到家中休息了两天,毓贤便提了一些东西,去看毓昆,平日里两个人的休息日总是错开,寒暑假探望倒是方便。

那个时候自己正值学生时代,一腔激,满心想的是“年轻人应该引领时代的,未来的世界就在我们手中”,对于母亲的话不以为然,因为自己的脑之中就每天都有新想法冒来,那些新思想新思让自己非常兴奋,卷社会的大,并不以为辛苦,不过到后来便有些变了。

看过了这篇短篇,母亲叹着气:“从前总是说‘慈母多败儿’,又是什么‘严父慈母’,如今母亲严厉了一些,便成了‘国民之敌’,这世上的风,时刻在变,有心去追赶,却总觉得有些赶不上。”

毓昆笑着说:“真是辛苦你了,这韭菜起来费工夫。”

毓昆给毓贤倒了,毓贤将一个玻璃瓶放在桌上:“大了一瓶韭菜给你。”

毓贤将她拉过来,给她着脸上的汗,问:“在外面玩儿些什么?”

毓贤正在叫门,便听到附近“哦!啊!”的大声叫喊,她转一看,一个穿了一破旧衣服的男人,了一定绿的帽,弓着腰,屈着,两只手向前挥着,其中一只手里还拿了一块砖,正在赶几个孩,那男人大概三十几岁年纪,上有稀疏的胡须,然而一脸呆痴,毓贤晓得是疯,那几个孩里面,有一个她也看到过,是住在毓贤这一趟房的,叫小萝卜,大概六七岁左右,年纪虽然小,但却很是油

看到这形,毓贤愈发赶快拍门,好在不多时,毓昆便来开了门:“小贤,你来了,快来。”

忽然间便想到了上海的那些知青。

崔星兰是国,对孩们的功课也并不严格要求。

再往前走,从小学校旁边拐去,便是一排排平房,也没有什么“胡同”的名字,平时说起来,都是“第几趟房”这样来算,毓昆住在第五趟房,毓贤拐了去,西端第二家的房门上用篮的颜料写着“明天留人”,外围还画了一个白粉圈,这几个字已经挂了一年多,也不知是怎样的意思。

毓贤的目光这时落到院里新建的笼,笑:“夫开始养了吗?”

毓贤将行娟抱在怀里:“真是个好孩!”

年的时间,北京应该是有了一番新的面貌,不再像过去那样沉重,北平除了叫“首善之都”,还有一个名号叫“灰城”,灰暗沉闷,然而那毕竟是自己的北平,如今再去那里,已经是一位客人,无论从时代上,还是从地理上。

毓贤登时便想起自己前世曾经看过一篇小说,虽然并不名,不过却记忆至今,叫《国民之敌》,里面记叙的就是作者看到一个母亲打自己的儿迫他学习,结尾一段特别慷慨激昂的宣言,大致是说中国的衰亡,不是亡在军阀的手中,而是亡于妇人,因为中国的女人不能像西方的女人一样,教导欧战之中的勇敢国民,反而是戕害儿,让他成为痴人,成为不健全的国民,因此哪里是国民之母,分明是国民之敌。

毓昆家是在这一趟房的东端,接近尽的地方,隔还有一家,因为守着,便开了一家小卖店,这一家人也是脑比较灵活的。

当时母亲也看了这篇故事,毕竟《妇女杂志》是北平中上层家多有订阅的,她家虽然达不到中产阶级的标准,毕竟算是书香门第,母亲纵然有了些年纪,而且没有过新式学堂,但从小也是由家里教导读书,知书识礼,颇为开明,看着外面的风气在变化,便也不时地读书看报,瞧瞧当今社会都在说些什么。

毓昆皱眉:“真的是讨厌死了,烦什么来什么,就喜养这些东西,真不愧是农村,可惜当初乡没有让他去,最喜农村的人,却没有乡。”

两个人说了一会儿,墙上的那只的老式木制大挂钟敲了几声——那是当年家中的挂钟,后来搬了楼房,崔星兰理旧家的品,这钟不想要了,其实毓昆对此不兴趣,只是卢保兴偏怀旧的风格,因此便给了她家——行娟这时嘴里着“菇娘儿”回来了,见了毓贤便喜地叫了一声“二姨”。

了房间里,炕上放着几本杂志,毓昆是看杂志,比如《名人轶事》,比如《知音》,《名人轶事》倒是还罢了,对于《知音》,毓贤只曾略略翻过一回,从此再也不看,那一期唯独一篇漫画很好,叫“从隶到将军”,描绘的是一个男人追求女人,婚前很是力洗衣服之类,到了结婚之后,全都给妻;其实《名人轶事》她也很少看,觉得还不如看看电影杂志,那个还更好看一些。

从公车上来,毓贤一路向毓昆的家中走去,已经三年的时间,这里变化不大,街边似乎又开了几家小店,卖吊炉饼、五金杂货,还有收废品,只是门面都非常小,而且看起来很简单,虽然似乎是“多经济”了,可是给这些店这样缀,夏日午后的光线,那荒凉并没有减退,只是变了一个形貌。

毓昆摇:“天知呢,倒是有人说,他小的时候,因为考试成绩不好,他妈总是打他,就给打成这样,不过我总觉得是人家编的,他妈在外面卖冰,未必有这样的见识。”

毓昆:“我有的时候看到了也心慌,好在他一般倒是不打人,只不过附近有些孩撩他,有时候惹得他急了,就大声叫,还个要动手的样,幸好还肯听他妈妈的话,他妈若是站在那趟房前面招呼他,他便回家去了。”

另外还有惯常的鹅

这就是毓昆与卢保兴一个很大的分歧,卢保兴幼年在农村生,对于那里的一切都很有兴趣,在院菜也就罢了,如今居然开始养,缅怀乡村生活,看来童年经历啊,给人的影响真是相当大,而毓昆实在是厌烦农村的一切,因此两个人有时候闲聊,毓昆说不知农村有什么好,卢保兴就玩笑似的说她是“街溜”,“街”字读“该”。

毓贤看了看房间里,又问:“行娟去了哪里?”

毓昆叹:“大,你家附近那个神失常的人,可真的有吓人。”

“我摘了‘悠悠’,给范大娘送去,她说拿来治气。”

毓昆说的也是实,院不很大,养了这几只,确实容易有味

对于农场的,毓昆都毫无好,除了那里的伙

之所以拿了韭菜过来,是因为前一阵聊天,毓昆和毓贤说起三爷爷的孙媳,叫费瑞英,也是一位教师,有一次两个人在街上遇到,费瑞英问毓昆买了些什么,毓昆说“买了韭菜”,费瑞英便笑:“韭菜哪里需要买?可以自己的。”

一边往里面走,毓贤一边问:“那个人究竟是为了什么变成这个样?”

毓贤笑着劝说:“养几只也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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