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留qing(彩dan是黑pi大nai单于被艹产ru)(1/1)

九鼎01

“蠢货,低头!”

耳边一声厉喝,刘易无暇细思,依言伏下脑袋,只听得一箭风紧,间不容发擦过头顶,好险捡回一命。

刘易的屁股在疾驰马背上快要碎成八瓣,他牢牢抱住楼飞卿的Jing悍腰身,颠簸之中仓皇回顾,但见大荒莽苍八方无路,乱雪如狂遮天灭地,他用力眨几下眼,掸落睫上冰晶,正好看清飞蝗也似的齐发乱箭扑面而至,转眼便要贯心而死。

楼飞卿冷哼一声,倏尔勒马回转,将一杆红缨银枪抡了个浑圆,泼天寒光一刹荡开流矢。

他挡完一轮箭雨后也不恋战,正待策马避退,黑甲骠骑已如群狼般趁机包抄,楼飞卿一眼将他们囊括无遗,挑眉笑道:“抱紧了。”

刘易尚且不解其意,楼飞卿猛地一夹马腹,裹挟着惊魂未定的刘易直接杀进骑军中,银枪过处人仰马翻尸横遍野,他胯下白马并一身重锦战袍立时被鲜血染尽。楼飞卿杀得痛快,哪里在乎背后的刘易跟着上窜下跳左摇右摆,早已吐得眼冒金星死去活来。

搠枪横扫之际刘易窥见他兜鍪之下容貌俊美无俦,飞溅血污掩不住冷电般淬亮的凤眸,生死关头嘴角竟噙着兴致盎然的嗜血笑意,刀光剑影里胜似妖冶修罗。

楼飞卿是当今天子外侄,自幼飞扬跋扈好杀成性,横行帝京时惹下不少人命官司,终于犯了众怒,皇帝罚他充军以平民愤,走个过场罢了,不想他竟是天生的将星,年仅十六便率千骑夜卷南漠王庭,斩首上万,北拓疆土,更赢得“千军万马避白袍”的美名。

纵有万夫莫敌之勇,到底孤军奋战,既要突出重围,又要扫荡箭雨,实在左支右绌,他虽悍不畏死,但恐护持不住身后之人,有辱君命。

楼飞卿数日前接连收到皇帝密旨和皇后姨妈的手信,命他从漠北带回一个碧瞳侍从。纵然莫名其妙,还是不敢轻慢,连夜点了百骑,动用暗桩潜入王庭,本打算把那碧眼儿敲晕掳走完事,不想此人早已昏迷,楼飞卿扛起就跑,倒是觉得省事。

哪能料到乌恒单于竟对这侍从十分关切,立时发现人没了,简直发了狂,亲率大军穷追不舍。

一路上人马折损失散,此时只剩楼飞卿一骑,渐渐走投无路。不幸中的万幸是这侍奴中途醒来,也不哭着闹着要回去,只是一幅失魂落魄的呆傻模样,就连躲闪流矢都要楼飞卿一一提点。

当下便有几星箭芒往刘易身上招呼,刘易腾不出手,连头都护不住,只得听天由命。

激昂沸天的战鼓里迭起数声号角,“吾王有令,休得放箭!”

楼飞卿顺手挑落一颗人头,总算得以喘息,头也不回地嗤道:“托你洪福,你的老相好投鼠忌器了。”

刘易默不作声,心思电转:什么老相好?

不是他诚心装疯卖傻,只因方才夺舍复生而来,原身记忆便似隔岸观火,昏暗朦胧摇曳不清。

稍一回想竟痛彻心扉。原主被毒死前最割舍不下的便是这位“老相好”,一点残念全是对他的眷恋。

他正回忆故人音容,未曾留意人喧马嘶金戈交击声不知何时都停了,天地俱寂里唯有亘古风声,一人一骑缓缓穿越苍茫雪幕。

仿佛从隔世的记忆里打马而来,有条不紊的蹄声串起归家之路,那么熟悉,那么温柔,因为再也回不去了,徒留不忍追忆的悲伤。

来人是个年约三十许的男人,腰别一把朴素无饰的弯刀,双袖缎袍的牧民服饰,外罩乌紫毛裘,高大雄健,肤如古铜,乌发微鬈,峻眉深目,原也算得上英俊,可惜一道刀疤贯穿左眼,兼之神情漠然,给人以Yin鸷凶恶的印象。

楼飞卿横马轻笑道:“单刀赴会,果然痴情种子。”他一言一笑好整以暇,黑漆漆的瞳仁如鹰隼捕猎般死死盯着乌恒,浑身肌rou寸寸绷紧,好似一把拉开的弓。他素性轻狂懒怠,这般严正以待,已不止谨慎,还有一分畏惧。

乌恒单于南征北战十数载,杀机沉凝、王者威严——这两者尚且能以常理论之,更令楼飞卿不寒而栗的是他一身原始野蛮的血腥气魄,仿佛吃惯人rou的狂野凶兽。

他不由回想起天子曾品评天下英雄,“北漠单于如狼凶悍,唯有我朝裴帅如虎威猛,能与之一较高下。”

楼飞卿不甘道:“那我像什么?”皇帝素来疼爱他,思索片刻,淡淡笑道:“小楼如鹰锐利。”他话音一转,严厉敲打道,“惜则骨头太轻,不堪重任。”

楼飞卿悻然承认自己尚且无法与乌恒单于相抗衡,却没想到乌恒单于竟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实在是太小瞧人了!他咬牙切齿一会才觉察出气氛诡异。

乌恒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刘易,似要将他生吞活剥了似的暴烈,分不清是痛恨还是痴迷,亦或是兼而有之。

他哑声道:“你为什么跟别人跑了?”

刘易尚未回答,楼飞卿先气绝:我只是奉旨捞人而已,你们一对狗男男休要拉上我,闹得我像偷婆娘的汉子一般。

刘易无言以对。他一见这男人便目眩神迷心动无比,只想赶紧回到他身边,搂着他好生抚慰亲吻一番,脑海中也不合时宜地冒出许多旖旎场景。

似乎昨夜还和这凶神恶煞的异族男人在帐中火热缠绵,把他的ru首咬肿,把他cao到合不拢腿,他则轻柔细致地舔吻自己,眼神温暖而迷朦。

刘易魂不守舍地想要翻下马,乌恒见状薄唇抿紧,显得不近人情,眼里却泛起期冀的光芒。

楼飞卿有些慌张地喝道:“你做什么!”

刘易猛地一哆嗦,元神重归灵台。他不敢多看乌恒,侧头寒声道:“不要再追了。”

刘易听到乌恒如负伤野兽般不断发出沉重粗喘,数息之后才平平追问道:“昨天不是还好好的。”

即便竭力克制,他的声音仍在微颤。相较被背叛的惊痛,更多是清澈见底的懵懂不解,他与刘易恩爱无比,总以为会厮守到老生死契阔。

刘易道:“昨日的我已经死了。”

他说的是实话。

乌恒自然以为他说的是气话,Yin沉道:“今天的你变心了?”

刘易无奈地胡乱摇头,他不愿污了原主的名誉。

乌恒静了静,虽然还是面无表情,却似平复了怒火,不久小心翼翼哄道:“究竟怎么了?是不是哪里惹你生气了?我是蛮人,很多不懂,你告诉我,我记住了,一定改,不再犯。”

刘易听到他如此做小伏低,更加不忍道:“没用的。”<

他已经死了,我不是他,我怎么能霸占他的爱人。

乌恒沉默许久,小声道:“那兰你不要我了?”

乌恒生性寡默肃杀,为王之后更是说一不二,此刻话语里竟有几分稚嫩的委屈,像一只从不摇尾巴的狼,笨笨地乞怜,挠得刘易一阵心软。

刘易紧咬牙关,从领口拽出一物,将那物插进箭头,复又挽开楼飞卿挂在鞍旁的铁弓,将其射向乌恒。<

刘易不会射箭,一箭飞得歪斜,所幸准头不错。

乌恒不避不退,徒手夺锋,满手都是鲜血。他摊开手掌,呆呆看着躺在掌心里的一支素净骨笛,好像不认识这是什么。

他认识的,那是他亲手凿给那兰的生辰礼物。

他那时还是南漠王庭的奴隶,卑贱丑陋得像荒原上的石头,无父无母无声无息,风吹雨淋出生入死,活着不知为了什么。

直到被小王子讨去。

小王子打猎时找到一窝小狼,兴致勃勃地打算想要养活它们,可狼崽子哭叫不休,死活不肯喝nai,很快便奄奄一息,把那兰急哭了好几回。

有侍卫记起乌恒会狼语,提议找他来试试。

乌恒被带进华丽的王帐,起初还有些局促,听到篮子里的尖细呜咽,立马冲过去,解开自己脏兮兮的羊皮袍子,把还活着的五只小狼都埋进胸口,小狼急得乱吮乱咬,乌恒也不恼,低下头耐心地伸舌刷小狼脑袋。

这样亲近一会,乌恒再用手指沾着碗里狗nai,它们便争先抢后地舔尽,个个喝得小肚子浑圆直打nai嗝。

乌恒摸摸这只,捏捏那只,傻笑起来,接着才察觉到有人正注视着自己,回头就见一双碧绿的眼瞳。

牧人们最怕的就是黑漆漆夜里一点点萤火绿,那是狼的眼睛。

可狼眼断然不会这样盈盈含笑,宛如荡开明亮春水。

王子那兰彼时十二岁,是王最宠爱的幼子,穿着打扮得极是奢华,雪肤花貌光彩照人。

乌恒不敢多看他一眼。

小王子好奇道:“你很懂狼。”<

乌恒点头,粗声道:“我,狼养大。”他五岁前生活在狼群里,茹毛饮血四脚着地,在月亮下嗷呜嗷呜地嚎叫;有一天人来了,杀了狼,他和人拼命,被打得遍体凌伤,然后当作稀罕物似地带回王城。

他起初恨人,听懂人话后才明白,人杀狼,是因为这伙狼惯爱袭击人,而他的家人估计早被狼杀了,而他脸上这条疤也是狼抓的。

乌恒想起来,他以前确实吃了很多人rou,划开脸吃的。他不敢告诉任何人,虽然也没人和他说话。

他到二十多岁也只会简单的句子,发音囫囵,像狼学狗叫,旁人听不懂他在说什么,都笑话他。他很伤心,越发不爱说话。<

可自从小王子命乌恒留在王帐里帮他养狼,总是来找他说话。他除了干活和杀人以外实在憋不出话,无助地看着那兰。

那兰被他逗笑了,“侘奴,不必说话,你静静陪着我便叫我开心。”

乌恒闻言心怦怦直跳,鼓起勇气从兜里掏出一支骨笛,这是他为那兰十六岁生辰准备的礼物。

小王子的成人礼是南漠的盛事,Jing美珍稀的贺礼在帐里堆积如山。这支骨笛实在寒碜得紧,虽然他认真打磨了许多日夜,还是自觉拿不出手。

那兰看着骨笛,轻声道:“我擅自把它当作定情信物,可以么?”

乌恒浑身发抖,连连点头。

那兰将它用绳子挂起来,从此一直佩戴在心口。

这回送还给他,是要恩断义绝的意思。

“我不是你的那兰。”刘易疲倦道:“休要再追了!”

乌恒真的没有再追来。

身后风雪里隐约传来声声哀鸣,不似狼啸,而似一只被遗弃大狗的呜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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