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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昨夜我梦见你只有弥满天空的白烟)
林朝总觉得他妈不该用一个烂俗到死的多音字给他起名儿,还选了那个更娘、更弱、更软塌塌的发声,。那个女人喜欢在送走她的客人后披着头发陷在沙发里,衣衫不整,手指夹着烟,用刚叫过床的微哑的嗓音跟他讲第一千零一遍,关于他如何在雨夜被诞下的惊险故事。每当这时林朝就盯着茶几上的裂缝发呆,它们裂得可真他妈的匀称,林朝想,像他出生那天晚上的闪电。闪电一道一道地摔下来。雷声像严厉的训斥,越过那些摇晃不定的树木,越过无数悔恨的窗户,再一次排开人间的课桌,再一次要求人们演算从前承认错误。而他的出生显然属于他妈,以及他爸他全家加起来大大小小十来口人的十来段人生中,不大不小,无足轻重,却相当膈应的一个错误。
你就适合在动物园跟狗待在一块。他爸曾经那么说。由此林朝得知他那可怜的生身父亲从未——至少已经很久没能去过动物园,并不知道那里不会收留像他一样居无定所的杂种犬类。林朝倒是被他聪明的父亲启发,逃课逃早了没去处时,就拎着书包坐公车到离红拂洗发店最远的动物园待着,只身奔赴一场盛大的围观受难者的仪式。动物园有什么?火烈鸟发酵成一大团肥胖的红,天鹅浮在浑浊的池塘里,仙鹤失去了它的云,跌落在尘土里和卑微的火鸡争食。而那些猛兽们大多懒洋洋地卧着,行走时晃动着骄傲的鬃毛和燃烧的斑纹,依稀还有祖先的荣光——尽管他们早已死去,或死去多时。
动物园有什么?有熊有海豚还有鳄鱼,有人们乐于或不乐于看见的形形色色的低等生物。偏偏就装不下他林朝。
Cao。林朝正想着明天跟戴君约完之后还来不来得及赶得上参加他便宜哥哥的葬礼——最好还能顺带绕去动物园溜达一圈,就被鞋尖踢到易拉罐的响声冷不丁捅了一刀,脑中的盘算尚未成形便瞬间四分五裂。他自暴自弃地从兜里摸出一支黑利群,咬着烟踢踏着步子向前走,四下空无一人,只有蝉的叫声像嘲笑的碎纸条抛过来。这条街也没树啊,光秃得像和尚脑袋,哪他妈来的那么多蝉,它们都搬去住楼梯间了么,还是男人的裤裆女人的ru房。他走一步打开一张,由烟雾替他解读,柔情地附在他耳畔念出那些字符。
第一张纸上歪歪扭扭地写着日期,2015年10月18日。今天?林朝稍微回想了一下,睡足了上午头三节课,熬过了教导主任的第四节课,第五节上课铃响时他刚顺利地翻出了学校小树林后的围墙,书包砸在地面上时还掉出了几只避孕套,深蓝色包装,像被挖出来许久已然失神的眼珠,没有焦距地与他对视着。
第二张上书五个大字,红拂理发店。他自己在心里把这个名字咀嚼了两遍,才漫不经心地把它和烟一齐吐出。红拂理发店是他妈花光攒了两年的积蓄开的一家破店,窝在市里最穷的区,区里最烂的街,可怜得要命。他妈用了两年时间卖身,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店面,然后再用另外的五年、十年、从他出生直到她死去的每一年,继续她的卖身事业。区别大概在于前两年只给一个人卖,而剩下这些年她可以卖给许多人,她心情好的时候尤为慷慨,一天里就可以卖给好几个人。林朝见过。她从不顾忌,从不避讳,仿佛他自打生下来那一秒钟,就该学会理所当然接受他妈是个ji女的事实。林朝头一回在戴君公寓里看到《红拂夜奔》这本书时,笑了足足有半分钟,他是真没想到他妈还有这么个浪漫情怀。他本还想继续笑下去,笑到一半被戴君喊了停,戴君站起身,用不大不小的力度握住他手腕,缓缓地将他合拢的手指一根根掰开,直至他手心的玻璃碎片堂而皇之地暴露在空气中,“你把杯子捏碎了,你发现了吗。”戴君用陈述的语气问他,微微弯了腰与他平视,眼神依然是居高临下的,“这样不行,”戴君松开手,看着他,以及沿着他的手掌往下淌的血,语调平缓,甚至不无遗憾地,“还太早了。”
第三张刻了他的名字,林朝。烟已经燃到尽头,雾气稀薄,念出这两个字的声音褪为虚无。如果待会能碰到些什么人,林朝突然想,也不用太多,一个就行,最好还是个醉醺醺趴地上睡成一滩呕吐物的酒鬼或者在街角蜷缩作一只硕大垃圾袋的聋子,总之是能安安分分待在他旁边听他讲话的。他会在蝉的尖叫里告诉对方一些事。他书包里的套子,他妈接客的红拂理发店,还有用领带蒙住他眼睛的英俊男人。“林朝是哪个朝,真的不是chaoshi的chao么,三点水的?”男人只有在干他的时候才不那么惜字如金,抹在他后背的血印显而易见地使男人兴奋起来,低头沿着他的颈项一路亲下去,舔吻他突起的肩胛骨,轻而慢地吮掉上面的血,叹气般地说着,“你那么浪。”
他会告诉那个人这一切,再把烟头摁在对方的手背,有条不紊地总结这一天的、同样也适用于过往每一日的作案陈词:“我妈起先是个三儿,后来是个ji女。我是个已经高三了还逃课送上门去让人插的混帐东西。我妈比我好一点,至少她卖能挣钱,我打炮不能。这个月睡我的都是同一个人,一个看着就挺有钱的男的,可惜是个爱让人见血的变态,不过他长那样我也不亏——有多帅?就是比电视上能看到那些明星再帅一截那种,看着他的脸我压根骂不出来什么脏字儿。不过也算不上最帅,比我在学校见过的一小孩儿要差一点,那人长得可真他妈好看啊,好看得我都没法想象他自慰时会是什么样。你现在觉得我脏了吗?应该的。因为我就是要让你这么觉得,我特想也恶心恶心谁,毕竟自个都恶心自个那么多年了,没意思。”他会如愿告诉那个人:“我叫林朝,朝阳的朝,是不是听着特别温暖特别充满希望,跟我这种人压根搭不上边。”他会尽可能慢地读出那个字,,大声地,恶狠狠地。他要把那些肮脏和不堪全部扔到那个人身上,即使它们终将反弹回来,重重地嵌入他的体内,融进他的每一根血管。他要在天亮前、在所有人都再次混入肿胀的街道前,拉一个无辜的清白的人,陪他快步走进他的坟墓里。
风吹起来,蝉声汇成溪流,林朝捏着烟的尸体逆流而上,变硬,变冷,不溶于月色,不溶于夜风。他在听到琴声从不远处传来时停住,全身突然绷紧了弹簧。
这一片都是老旧居民楼,沿街东倒西歪停了一列生锈的自行车,每一盏灯都奄奄一息,如同下一秒就要悄无声息破灭,五步远的楼道口站了个男生,瘦而高,白色恤,黑色长裤,被路灯洒下的光从头到脚裹住,干净得像从水里打捞起来。灯光缓缓滴落在他的发尾,耳垂,他手中的琴弓,和架在肩膀的小提琴上。抬头看向林朝时男生手上动作没停,继续拉着林朝从来没听过也听不懂的什么曲子,那声音狠狠砸向林朝,玻璃碎了一地,而他死而复生。
林朝看清了那张面孔。在短暂的艰于呼吸的时刻,风从裤腿里灌进来,恍惚像毒蘑菇从他身上的每道伤口冒头疯长,汗水大滴大滴渗出,而在辽远的高处,星群撞击着,像他身体里沸腾的血,狠命撞击着。
夜色像羊群一样睡熟,铁轨撞击的轰鸣回荡在整个城市,在琴声制造出的安宁里,林朝把自己钉在原地,很慢地闭了闭眼睛。
他认得他,他记得他。
戴声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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