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彭罗斯阶梯(1/1)
调查报告(其六)
101—58彭罗斯阶梯
安全等级:值得警惕
目标101—58曾被认为是位于■■市■■■■中学高中部W楼西侧的一段楼梯。
更正:目标101—58为能扭曲空间的碳基生物。推测101—58为二十七岁左右的青年。无固定样貌。
201■年■、■月及202■年■月共■■人在上述地址失踪。现■■人在医院接受治疗,且已有两人却认死亡。
有目击者声称自己曾亲眼看见自己的学生消失。
调查员127已将其记忆清除。
目标101—58并不会主动伤害空间内的人。但在生命受到威胁时仍会做出相应的抵抗。
101—58有一定的语言能力和罗辑思维,会尝试诱导空间内的人互相伤害。
推测101—58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他的领域且部分人员离开领域时会产生思维混乱。
101—58现已被调查员049清除。
经后勤科研究表明,101—58胃部有汞元素及其余无法检测的ye体。
推测101—58近期的活跃是有人刻意为之。
值得加以警戒和注意。
(最后编辑于202■年三月19日7:55)
附录001:
调查员1444:
我其实认识他。那个人被他的同学收保护费,我顺路拦了一下。
但是他第二次向我求救时我却……
是我的疏忽导致他的悲剧。
我,如果……
附录002:
调查员049:
别介意,101以前老原地自燃的。
那些被火焰波及的人还都要他负责吗?
你又不是是加害者。
担心什么?最开始你就不该帮他。
被欺负了都不懂得打回去。
呵……废物。
附录003:
调查员712:
为什么我一来气氛就这样沉重?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你咋老把别人的错安在自个儿身上?
附录004:
调查员127:
慎言。
莫以善小而不为。
不做不错,实乃谬论。
赤诚之心难得。
无需自责。
“哈——”
不透光的房间,唯一的光源是地上仅10瓦的节能灯。
卷发的青年自衣柜而来,拿着木梳和自己头发奋斗。视线却不曾离开手上的文件。
他至今也无法理解为什么有的人会靠出卖血脉至亲获取利益。
他的头发乱糟糟打着死结,剪不断理还乱与木梳的细齿纠葛。
他本不是耐心的人。眼见实在解不开木齿上的丝发干脆想用力将它们扯断。
“咔。”
清脆的折木声使他手上动作一顿,他讪讪收手拿过梳子来查看。不出意料,木梳的齿自根部断裂。
“……”因为昨晚没睡好,他还是昏昏沉沉的,他揉揉眼睛,抹去因缺眠导致的眼泪,轻声细语的骂道:“好歹给我卸妆啊,混蛋!长痘了怎么办?管杀不管埋的……”
他话未说完,再度张嘴打了个足够绵长的哈欠。
“哈——啊!”
大清早的,林宇之生无可恋的打哈欠,顺带搓了把脸。
本来这份报告他该昨天写完,但是因为一些不可抗力他需要在今天早起把它们补完。
不可抗力,俗称惰性。
他还得给沈灵康烧早饭!
此时此刻,林大爷才深刻的体会到为什么他妈总是说早起给他烧早饭辛苦。
自己凑活过和要给人烧饭是真的不同。
凑活过叼着方便拿着走的面包或压缩饼立马能走,给人烧饭却不禁要考虑起味道和营养等等要素。
比如泡饭和粥同样是米。香,还是粥香啊。
王可做得到大清早起来给她好师父烧早饭吗?
哦,她真做不到。
这个人平时没事能睡到十点。
自觉扳回一城的林某人突然觉得这是一种成就感,好像从上市许久的游戏里发现了别人从未发现过的彩蛋并且拿到了奖杯。
乐仲制作好了新的人偶,昨天回来后送去圭寅店里售卖,网上自然也有挂着。
他现在清闲的很,暂时没什么事就开始捣鼓他院子里和阳台上的那些花草。
早春梅花开的正是时候,他便折了一支插在长颈的玻璃瓶中。
单瓣的花不及重瓣华贵却别有一番素雅。
王可是在八点半穿着家居服通过阳台驾轻熟路的进屋。她在三楼瞥一眼,见无大碍便打算走。
沈灵康本打算留她吃早饭,结果小姑娘一开口把天聊死了。
“师父。”她先是这样恭敬的叫乐仲。沈灵康不疑有他,还想叫她坐下。
王可不坐。
她非但不坐,还抱出一匹布:“蓝的。”
她要的是绿布。
春草闯堂是荀派的经典曲目,王可挺喜欢荀派那欢腾的性子和特有的甜嗓。
原本乐仲以为她会喜欢梅派或是程派的戏,怎料她却常偏爱那小红娘。
当然,这些也不是那么重要。多年来的相处沈灵康还是从她那寡淡的语言中理解了自己徒弟的意思。王可要的是绿布,他自然是买了,可她却偏认为那是蓝布。
沈灵康再看也没看觉得这块布和蓝色有关。
虽然它颜色偏亮了点吧,怎么就是蓝色了?
就在他二人你不说我不说比比谁哑的更彻底时,林宇之穿着围裙端着锅从厨房里出来,把锅放桌上。
王可见他老不高兴的啧舌。
“吃饭。”林宇之很努力的想改善一下这令人窒息的空气。
沈灵康都打算去拿筷子把这事揭过去了,王可大概是真不会聊天。她隔着老远闻闻味,随后眯起眼睛:“我不吃烧过的红枣。”
林宇之心说她王龙烧的汤都喝过还挑这个,嘴上还得笑眯眯打圆场:“你不吃就是了。”
王可点头:“好。”
她抱着布想找地方放下。也许是没带眼镜的缘故,此时的她看上去没有平时那么凌厉,相反因为看不清她脸上带着些许茫然。
看上去呆呆的反倒比平时有趣。
具体情况林宇之在厨房听了个大概,他虽觉得这事无关痛痒还是扫了眼王可抱着的那一匹布料。
蓝绿色的。
这可难办了。
谁都有理,不是?
林宇之本来还想诡辩一下,好叫她别计较买错了色用在别的地方也挺好。王可她把布放沙发上,坐在客位。却不吃东西。
林宇之见她不动筷也乐的高兴。沈灵康想的比他多。他显然在担心自己徒弟的想法,有些焦躁的用筷子转碗里的粥。
王可坐着,双手叠交却是来道喜:“很多人在夸你的新作。穿着清爽校服的少年的确是不错的题材。我很喜欢他的五官。朴实但给人感觉很和谐。”
沈灵康下意识回:“哪里哪里,关注你的人比我多。他们也都觉得你屈才。”
经历了王可家地下室的林宇之觉得人偶这玩意怪瘆人的,有什么好比的。
再说他觉得俩人各有各的风格干嘛非要争一个高低?
论自卑王可自然能榜上有名,无论多少次她都不会觉得自己的人偶能算得上顶尖,她怪不好意思的低头,搓着手指:“他们只是喜欢,那些浮夸的东西。如果我冒冒然把写实的作品交出去他们不会买账的。”
说来可能过于侩市,京剧和古风实在是过好的试脚点。
太过金贵的东西或许会受一时的追捧,归根到底还是会回到茶米油盐的现实。
她当年改轻奢的风格一定程度上是因为那样来钱快。
过于高端少有人买得起,花费心血的人偶用低价卖出又会叫她不甘心。
为此,折中一下着实是个好的选择。
从持久性来考虑她或许是时候要改的接地气些。人的审美是会疲劳的,她不可能长时间保持一种风格。
关键是——她王可,讨厌一成不变的套路。
她这厢想的认真,林宇之借她走神放空之际,皱眉屈腿颇为难受的揉揉脚踝。
把几年的身高溶缩在几天内长完那是人干的事吗?
所以说,长个子的时候他关节处那叫一个酸。
时间差不多王可回神正打算告辞,猝不及防见林宇之翘着二郎腿揉脚当下皱眉,她倒吸半口气组织一下语言:“你不知道要在人前注意形象吗?”
到时候丢的是她师父的脸啊。
还有师父好歹拦一下啊。
不要这样轻易放弃管教一个几乎没救了的废柴大叔。
王可话语毫不留情刀锋似的扎进林宇之心里,他想想抬起手给自己辩解:“那啥,春天到了……”
王可反问:“所以你要开花吗?”
林宇之噎一下,他怀疑这姑娘在开车但是没有证据,退而求其次他大声辩解:“长个啊,长个!抽条时骨头很疼的。”
见王可的嫌弃溢于言表,简直和看到善逸在路边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对小姑娘死缠烂打的炭治郎是一个表情。
林宇之感觉自己的小心脏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悲愤交加之际他大喊一声:“这种生长痛你这个小矮子不会懂啊!”
林宇之,成功作死。
王可她,抄起桌上的锅打算扣在他头上。
多亏沈灵康拦的快。
他为了不让自己家变成火海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林宇之脱开,同时还要安慰王可:“算了算了,之哥年纪大,让着他点。别动气,粥撒红木家具上伤木头的。”
王可几乎是把锅摔桌上,金属与硬木的撞击清脆悦耳,王可急的指尖都在抖:“师父,师父,师父啊……说什么胡话。之哥。你管他叫哥?”
林宇之本人丝毫没意识到任何不对,他茫然的问:“怎么了?我让他叫的。”
王可:“……”
她要来杯茶冷静一下。
这辈分,乱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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