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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初遇

那是四年前的事情了,刘夙带着一份对未来的期待走进了大学校园,和大多数新生一样。捱过了军训,开始了手忙脚乱的学习生活。

大学英语和高中英语,前者肯定难度更高,但在教学方式上,说像也像,说不像也不像,关键还是看老师是什么风格。有的老师喜欢课堂上让学生小组讨论交流,有的老师喜欢中规中矩念ppt和课文,有的老师则喜欢随机抽人起来回答问题,金琳凯属于第一种。

每门课的第一节课,不是学生自我介绍就是分小组,要不然就是老师谈论自己的光辉历史。根据刘夙有限的观察,男老师比女老师更喜欢吹嘘自己的光荣历史,有的老师甚至把自己的履历做成了ppt。他内心不免吐槽:真那么厉害,怎么不去首都大学或蓝华大学教书,还要屈居在这个地方。

金琳凯做了简短的自我介绍:峡外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在英国念了研究生,第二外语是德语,归国之后在峡交教公共英语,也教基础德语的全校公选课。

金琳凯上课的水平在这个学校的英语教学部中排中上,还算可以。但是,她热衷于每节课清点人数,逃课必究,每节课都参加了且没有缺席考试,她原则上不会挂人,多数人的分数都是不高不低。只有那些主动举手回答问题和展示小演讲的积极分子,才能拿到最高的平时分数。

行事作风还算雷厉风行,人看起来也不算温柔,但是她长得高挑漂亮,天生一副好皮囊,模特身材明星脸。这样的身高,就是站在男老师中间也是很显眼的。刘夙在课堂上不是一个热爱回答问题或者讨论的人,但他看到金琳凯那张脸,就觉得选她的课不算亏。反正他不求保研和奖学金,不挂科就行。

金琳凯一开始对刘夙其实没多大印象,但要说注意,还是有的。大学新生经历了军训的打磨和太阳的暴晒,许多人的皮肤都晒伤甚至晒黑了,尤其是男生,毕竟他们普遍比女生更不注意防晒问题。

刘夙是普通人长相,人也不算高,扔进人群里肯定第一眼看不出来。不过他爱干净,能给人一种整洁得体之感。再加上在座的男生基本都晒得黑了,刘夙被他们衬得白。刘夙军训时可不在意什么气概不气概,每天都涂好厚一层防晒霜。而他同寝室的某个男生,因为不注意被晒伤了耳朵,巴巴地找他蹭防晒霜用。

“第七段,从It,s that到someday,看到这个句子,that指代什么,有同学回答吗?”金琳凯又开始提问语法点,不出意料,刚才那几个积极分子中的某一个人会回答这个问题。英语课的人,并非来自同一专业,有的人刘夙认识,有的人他就不认识。

人长得好看,声音也好听,刘夙看着金琳凯,心里这么想着,脸上倒没表露出什么。金琳凯站在讲台,对在座的诸位同学一览无遗,谁在听讲,谁在走神看窗外风景,谁又在后排低头玩手机,一眼就能看出来,只是她懒得一个个纠正,爱听不听。

就是这个刘夙同学,坐的位置不前不后,看起来不是认真听,但也拿着笔在写笔记。但他肯定不是只在听课,也不知道脑子里想什么。兴许是午饭时间到了,饿的,金琳凯猜测。

男学生对漂亮女老师的目光,一般来说会维持在一个限度之内,毕竟同班的师生抬头不见低头见,相处那么久,目光过于不适,大家都很尴尬。刘夙倒是有趣,他的眼睛不算很漂亮,但眼神亮,也不知道在期待着什么。

很多学生都喜欢关注自己这张脸,金琳凯习惯了,刚认识图个新鲜,等过了几周,这张脸也被看烦了。相反,学生们还会生出这个老师上课不够水、打分不够高、颜值又不能当饭吃之感。

开学的第一次课,为了学生能适应,强度一般都不高,课堂氛围相对轻松。刘夙和临近的人组成小组,用散装英语尬聊了布置的话题,几个人都有天然的为了应付任务的默契,他们相视一笑,心里都明白得很。

终于下课了,多数学生直奔食堂,刘夙走的时候不小心把笔记本忘在了桌子上。金琳凯看到桌子上还放着东西,翻到扉页,看见了名字“刘夙”,对那些还没走完的同学说:“刘夙同学的笔记本忘带了。”

刘夙一听,赶紧折返,从金琳凯手里拿了自己的笔记本。六夙低头一看,那只手也很漂亮,骨节分明、手指纤长,指甲里是天然的rou色,指甲外反着光。刘夙之前没注意,一靠近金琳凯,便闻到一股很好闻的香气,淡淡地发散在空气中,不似香水那种人造的香气,那比香水更好闻。

刘夙伸手拿自己的本子,一闻到这个气味,感到自己耳朵尖有点热,心脏倏地漏了一拍。他看向金琳凯,却把目光撞在了她的锁骨上,看着中间的凹陷发了发神,旋即又垂了眼,只道:“谢谢金老师。”

“去吃饭吧。”她说。金琳凯不喜欢在学校吃饭,都是去校外,中午各处都忙,点个外卖也要等很久,幸好今天下午她没课,不着急。两个人走出了教室,顺手关了灯,清洁工也在后脚进来打扫。

两个人只在走廊前后脚同路一小段,金琳凯开车出了校门,刘夙到食堂排队打饭。刘夙把笔记本放到了书包里,心里想着刚才的事。到了大学,总有加不完的课程群,金琳凯的这个课也有群聊。真想加她聊聊天,不过又没什么理由,还是算了,刘夙这么想着。

一来二去,两个人是相熟的,但最开始也止于师生关系。Alpha和omega都是稀少的性别,也是天然相配的性别,但不代表谁见了谁都会一见钟情然后马上能滚到床上去。

刘夙是个omega,金琳凯很快就发现了,但还不能完全确定,不过alpha的直觉告诉她是这样。如果确实是个omega,那样的话,可真是太有趣了。金琳凯这么漂亮,却是个连恋爱都没谈过的,要是说出来,有人是不相信的。

过分的灼热,可真是难受,身上还多了一种奇怪的感觉,甚至连吃药都没那么管用了。情热抑制不下来,刘夙便根据之前的医嘱,酌情加药,药效发挥,这才好了许多。他又看了看自己吃的这些药,有些是普通的镇定退热药,其中也有特殊药物,总体看上去没什么大问题。

“你没事吧?要不要去校医院看看?”室友关心刘夙,如果他发烧严重,还是要去医院看看才好。

“可能是秋冬季感冒,我在吃药。没事的。”刘夙没办法轻易告诉别人自己身体的秘密,只能暂时搪塞过去。

刘夙并不是完全不懂的,他知道自己和别的男生不同,但又不能准确说出那种不同是哪一种不同。不过没关系,反正学习与生活,大家都是一样的,又何来什么不同。与其钻牛角尖,还不如把自己的日子过好。

金琳凯和刘夙有缘在校外见了一面,是在一个鲜花市场。这里看起来没有那些门面的花店雅致,但胜在价格便宜。刘夙和金琳凯都在各色鲜花之中闻到了一股特别的味道,两个人寻着味道相互走进。市场不算太挤,但刘夙还是刚好在金琳凯身上撞了个满怀。

“金老师,你好。”刘夙连忙起开,抬起头看了看是谁。

“来买花吗?”金琳凯也觉得很巧,随口问道。

“我随便来看看,听别人说这里花很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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