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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么说,她是这么多年来,给我最多鼓励与信任的人,没有之一。
这应该算是,真正意义上,我的第一本书。
也是因为她曾对我说,觉得我可以
一个好编辑。我是一个
什么事
都想一心一意的人,所以,我把心思都放在了这件事上。
她陪着我究竟有多少年,我自己都记不清了。
现在我带了好多特别努力的写手,常常我看着她们,都会想起当时的自己。
去年我检查
有胆结石,今年上半年发作得越来越频繁。后来我索
辞职在家养病。期间没了编辑这份让我有理由拼命的工作,好像冥冥之中有命运的指引那样,我用这些时间,写了一本小说。
冷吧。
写完之后,我第一个告诉了我的吧主小南瓜。
那段时间我呆在家,除了买
吃的,
本没有
过门。不逛街,不散步。每天完成给自己计划好的字数。即便是现在回想起来,我也觉得恍惚。好像很久很久,真的太久了,太久没有这么用力地写字。
但我永远都记着,她是第一个跟我说“我好喜
你写的小说啊”的姑娘。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以为时光会让她的喜
淡去,我以为像我这样多年都没有作品的作者,她迟早会连我是谁都忘了。
甚至于到后来,几乎
本没人记得我换过笔名这件事。大家好像选择
失忆般
觉,我写东西,就是从05年开始的。
06年底,因为七夕的
当时对我的赏识,而令我有幸初次接
到编辑行业。可也因为当时年纪小,还是在
中半休学状态,离开家只
到外地,很快便不习惯。之后孩
气地选择了放弃。
所以,真正完稿的时候,我几乎自己都有
不敢相信。
但我又很开心,终于可以写
我最想写的那个故事。
我有
惊讶,看着他。他笑着,我说,怎么会呢,你也这么觉得吗。
2005年,我当时最喜
的作者微酸袅袅在
一本叫《星光少女》杂志的兼职编辑,我忐忑地把自己写的故事给她看,她说,
好看的,我可以用,但是你要换个名字。
事实证明我
到了,用这个名字,我写了一百多个故事。
他说,没有,但是大概在别人
里会有一
吧。
这次,我终于不再像个任
的小孩
,而是认真
持
来。
其实很少有人知
,在这之前,我用另一个笔名写过的稿
已经有八十多个。
产时期,我曾经一个月写14个故事,发在不同的杂志。当然,那时候的故事现在回
去看,自己都觉得超幼稚。但有时候和朋友聊天,也会
慨,好怀念那份初心。
这是我青
的投
,我想,也许我不能打动每一个人,但至少这是我用了十成的努力,投
十成
,所写的字。纵然有着不完
,至少没有遗憾了。
很多年后,我一直记得他说的这句话。当初别人
中的
冷,其实也是对其他方面不够优秀的自己,小小自我保护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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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曾经像
不久的我那样打了
血写故事的作者,一定都想过要
一本属于自己的书。但不同是,曾经一度我几乎放弃了这个梦想,我跟自己说,只要让我带的写手能
书,也算是另一
方式上的圆梦。
后来我断断续续又参加完
考,直到08年底,因为去魅丽找七夕玩,被boss碰到,他问我想不想去工作,还说看到过林栀蓝这个名字,对我有印象。我受
若惊,而且,还那么好运地被分到跟着七夕一起
事。
陆陆续续,也发表了很多篇故事。
她们说,每个作者的第一本书,都最大程度上有着自己的影
。
那时候特别
写字,在学校用钢笔写,
了学校去网吧逐字逐句地打到电脑上。周末有空,就直接去网吧用电脑敲文章。
这样的相信其实有着很可怕的力量。
七夕教我的东西很多,后来她给我写过的专栏里,我看到她说,其他主编都跟她提到希望拥有一个像蒙蒙一样的副手编辑。这句话大概是对我最大的褒奖了,但其实对我来说,也正是因为七夕给了我最大的发挥空间,她相信我,相信我的写手写的故事好看,相信我会用心去
每一个稿
。
跟当年袅袅给我定笔名时,是不是有
奇妙的重合?我没犹豫便答应
来。之后的很多年里,大家喊我蒙蒙,喊我豆
,喊我豆
,喊我中国好编辑……但因为我自己写的故事越来越少,有时候也会自暴自弃地有
难过,索
有编辑来约稿,我都说,我不写啦!我要专心
好编辑!
选编辑名的时候,七夕看到我当时的网名“豌豆蒙”,觉得很可
,就说,
脆用这个。
然后,就有了我沿用至今的笔名,林栀蓝。
没工作也没上学的日
里,我又开始拼了命地写东西。当时
边很多圈
一起写文的作者都觉得我不应该换名字,但我告诉自己,这个新笔名之所以还没人知
,只不过因为我还不够努力。等我也写到八十个稿
,大家必然不会再这样觉得。
写到中途,我有好几次都哭得歇斯底里,抱着自己的双臂,用力捂着
睛。好像从来没有哭到那么放纵用力。